各学院(系、室、所)、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,我校2019年元旦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2018年12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,按12月31日(周一)的课表上课。
二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三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。
四、端午节:6月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五、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9月29日、10月12日教学安排分别按10月4日(周五)、10月7日(周一)的课表上课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、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度过祥和、平安的节日假期。
校长办公室
2018年12月12日